体育器材主要保障全校体育课教学、课外体育活动、运动队训练、体育竞赛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等活动使用。为加强体育器材管理,规范使用程序,提高利用效率,结合体育教学部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器材的采购与登记
1.体育器材的采购,教研室需根据教学、训练和活动的实际需求提出,报教学科备案,由教学科负责制定采购计划,经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后实施。
2.新采购的器材应及时进行登记、入库,详细记录器材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采购日期、生产厂家等信息,并建立器材档案。
二、器材的保管与存放
1.设立专门的器材保管室,由专人负责管理。保管室应保持干燥、通风、整洁,做好防火、防潮、防盗等措施。
2.器材应分类存放,摆放整齐,便于取用和管理。对于贵重器材和易损器材,应采取特殊的保管措施。
3.定期对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。对于损坏的器材,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报废处理,并更新器材档案。
三、器材的借用与归还
1.师生因教学、训练和活动需要借用器材,应填写借用登记表,注明借用器材名称、数量、借用时间、归还时间等信息,并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借用。
2.借用者应妥善保管借用的器材,不得擅自转借他人。使用完毕后,应及时归还器材,并保证器材的完好无损。
3.管理人员应认真检查归还的器材,如有损坏或丢失,应追究借用者的责任,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赔偿。
四、器材的维护与保养
1.定期对器材进行维护和保养,延长器材的使用寿命。对于易损器材,应加强日常维护,及时更换损坏的部件。
2.器材在使用过程中,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停止使用,并通知管理人员进行维修。不得擅自拆卸或修理器材,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坏。
3.管理人员应掌握一定的器材维修技能,对于一些小问题能够及时进行处理。对于无法维修的器材,应及时联系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。
五、器材的报废与更新
1.设立体育器材报废、损坏、遗失的登记簿,记录其器材的种类、规格,事故的责任及赔偿情况,每年汇总一次。如属自然损耗物品的在账册中注销;如属不耐用器材而无法修复的要办理报废手续。
2.易耗器材的自然损耗报废要由器材保管员提出申请,教研室主任和有关教师共同鉴定,经核查,确认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方可作自然损耗,报废处理。国资入库的体育器材,应根据学院相关文件规定进行报废处理。
3.在体育活动中损坏器材,应视不同情况,给予合理赔偿。凡属器材本身质量问题或非人力因素而造成器材损坏的不需赔偿。凡属违反活动规则故意损坏器材的,按原价赔偿,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或报请学院给与纪律处分。凡教学或训练期间器材丢失的,一律按原价赔偿。
4.根据教学、训练和活动的实际需求,及时更新体育器材,确保器材的质量和数量能够满足教学、训练和活动的需要。
六、违规处理
1.对于违反器材管理规定的行为,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赔偿损失、纪律处分等处理。
2.故意损坏器材或盗窃器材的行为,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七、附则
1.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2.本规定由体育教学部负责解释。